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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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11-11 13:11:21
董事会和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是否有否决本次会议的动议:没有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1.该公司有9名现任董事和5名现任董事。董事孙王萍先生、关继峰先生、游金波先生、王一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有3名现任主管和2名与会者。监事贾文丽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金长芬女士出席了会议。所有高级管理人员都出席了会议。 二.审议法案 (1)非累积投票动议 1.提案名称: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公司的提案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 2.关于公司私募发行计划的议案 2.01提案名称:拟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02建议书名称:发布方式和时间 2.03建议书名称: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4建议书名称:已发行数量 2.05提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6建议书名称:截止日期 2.07提案名称:募集资金投资 2.08提案名称:上市地点 2.09建议书名称:累计利润安排 2.10提案名称:问题解决的有效期 3.提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提案 4.提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提案 5.提案名称: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 6.提案名称:关于稀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即时回报、填报办法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提案 7.提案名称:关于签署公司与特定对象之间有条件且有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提案 8.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的议案 9.提案名称:关于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增发公司股份的议案 10.提案名称:关于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私募股权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1.提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 -2021年)股东回报计划的提案 (二)重大事项涉及股份不足5%的股东的投票情况 (三)议案表决的相关信息 1.上述提案1、2、3、4、6、7、8、9、10、11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建议2、4、7、8和9与关联股东退出投票有关。江苏吴雅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农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楚鹰企业资产管理合伙(有限合伙)已退出提案2、4、7、8、9的表决。 3.上述提案1、2、3、4、5、6、7、8、9、10和11分别计算了持股少于5%的股东的投票数。 三.律师的证人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成金田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阳俊和熊梦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我行律师认为,2019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参考文献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由与会董事和记录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律师事务所见证董事签署并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雅士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8日 |